2011年6月19日星期日

《血統》的母女關係


  艾曉明的《血統》[1],屬於一篇敘述性質的小說。小說的作者有一種強烈的寫作衝動,要把自己的過去寫出來。近百年的中國,政治上出現過不同的政權,經歷了大大小小的事變,在敘述者“我”的追述當中,都有相當的反映。按作者的說法,是盼望他們這一代的的聲音,能透過文字留傳下去,這是一種使命感。但筆者盼望不僅僅把《血統》作為一篇回憶文革、描述人性醜惡的小說,而是把它作為一個女性作家的自傳來閱讀,從母親 / 女兒關係 [2] 這個主題去閱讀這一篇小說。

一、女性的意識
  這篇小說基本上以第一人稱敘述,內容是作者自己過去的回憶,加上作者經常從敘述中跳出來,說“我”如何如何的寫這篇小說,以及自己的感受,因而作者和敘述者之間的界線更加模糊。按女性主義者的觀念,由於文化和歷史的緣故,女性長期受制於父權秩序的社會,被視為次一等的,需要改造。因此女性在自傳體小說中以“我”來發言,已經是一種意識的自覺,而且作者更用上了真實的姓名,這完全是一種勇敢的表現。當然,我們不可能因為小說的作者或敘述者是女性,便推論這是一篇女性主義的小說。小說的副題:“一個黑五類子女的文革記憶”,作者對自己作為一個女性的書寫主體的態度是非常清晰的,而小說中敘述者的性別(gender)可以確定為女性。
  雖然作者本人比任何人都有資格去寫自己的回憶錄,但讀者要考慮的是回憶的可靠性,要清楚憶述每一段過去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個人都只會願記一些自己願意記得起的事情,很多矛盾的事情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被刪除,事實也可能因為處理上的協調和方便而被曲解,因此自傳總得有相當的虛構性。小說中固然穿插著學習班的本子、日記、書信、申辯材料、交代筆記之類的個人材料,但都是作者刻意透露的,這個策略給小說增加了相當的真確性,然而卻減少了“回憶”的成分。

二、女性的成長
  這篇小說並不採用順時的敘述,採用的是斷裂和游移飄忽的手法,內容像是零星的片斷組成的,部分內容更以不同的敘事觀點重述。女性的寫作是否真的傾向流動和遊移?或許像“蜘蛛網般的結構,它不是直線形的,而是放射性的,敘述從一個基點向外展開,到了固定的一點便返回來,然後又再發射開去,又再返回來,出去,回來,不斷的持續下去,就像蜘蛛的網路一樣”[3]?這個暫且不談,然而,把這些敘述連起來,讀者可以看到“我”成長的時期,小孩、青春期、少年,以至成為母親。但這個女性主體的成長,卻有一段痛苦的經歷。
  “我”從十三四歲的女孩到身為人母,她的身分從黑五類到副教授,她的成長經歷過整整十多年的文革。從“渾然不知男女有別”,與男孩子打架,到青春期,經歷生理上的轉變,再到自己因揭發胡某而感到內咎,給自我經歷的文革劃上了休止符,“我”在這段時期當中,眼裏只有紅和黑兩種顏色。“我”所要要寫的是一段歷史,但在某些章節,作者採用了第三人稱的敘述,就像一個旁觀者,與讀者一起看自己的成長。“我”由於家庭背景的關係,外公是唐生智,父親是艾仁寬──國民黨反動軍官,因此自小便受到種種的逼迫。在整篇小說當中,“我”所要追尋的究竟是甚麼?是父親的過去?母親的過去?還是自己的過去?此處暫不遽下判斷,但可以肯定的,“我”是在回溯一種個人與家庭和個人與社會的關係。
  從國民黨的時期,到共產主義的新社會,再到現在,“我”的家庭不斷出現變化,過去需要填報的甚麼關係也逐漸無人理會。在資本主義的衝擊下,個人主義得以發展,正如小說中所說的:一列的新名詞,替代了過去的一切。“漸漸地,我們有了不同的的語匯:個性、人格、尊嚴、隱私、獨創性、自我、自由、法律。”(266)
  小說中穿插著很多歷史片斷,都是環繞著“我”的家人,“我”就是在這個環境和政治氣氛中長大。從小開始,要背負著黑五類的包袱,“我”在成長的過程中所認同的觀念,直到“我”寫完這篇小說的時候才完全明白:“我自己把自己推向那個年代,我自己給自己引路去看,我看我自己,看我的親人、我的父母、兄弟姐妹;我看見地獄的黑火燃著,黑煙繚繞,我看見我們自己在黑煙黑火中跳舞,跳得有多醜,只有現在可以看得到。”(164)

三、“我”與父親
  在男性的社會或者是家庭當中,父親總是被塑造成為一個最理想的形象。但自從文革以來,“我”家中父親的權威形象根本無法建立。首先是“我”因為父親的政治背景而被揪出來示眾和毆打,再沒有一點尊嚴,另加上面對一次又一次的抄家,無能為力,引致“我”無法在情感上與他認同。這個家就像與“我”毫無關係,別人來抄家,無動於衷;“我”批判自己父親的時候,就叫她艾仁寬,與父親的關係就像一個陌路人。此外,他們在家中要安放一個毛的石膏像,於是一種至高無尚的形象就被具體化,成為了家庭成員共同認同的對象,朝請示,晚匯報。父親不再是家庭的權威。
  遇上甚麼困難的時候,可以參考紅寶書,作為最高的指示。像“我”因為出身是黑五類不能參加觀禮,於是翻出遇到挫折和委曲時怎辦的那一條:“我們應當相信群眾,我們應當相信黨,這是兩條根本的原理,如果懷疑這兩條原理,那就甚麼事情也做不成了。”(82)於是“我”感到平靜了。就是在這種思想的控制下,自我的意識與群體的意識產生認同。
  其實,在文革開始以前,“我”還是小孩的時候,爸爸雖然打罵,但“我”對爸爸卻是非常親的。比如天冷的時候躲在爸爸的被窩裏,做爸爸讓她去理髮院,帶她去看電影、上公園,打破了熱水瓶的時候還是關心她有沒有燙傷,給她買玩具娃娃等等。(34-37)在現在“我”的心目中,那時候的爸爸,“但凡別的爸肯為孩子做的我爸做的只會有多。”(37)

四、回到真正的母親
  在文革時期長大的那一代,他們從小到大,“講的是做毛主席的好孩子,共產主義的接班人。”(32)假如不是“我”要寫這篇小說,對母親的瞭解可能完全一無所知。黨才是他們的母親。按心理分析的學說,女性傾向與母親認同,在小說當中,可以看到“我”描述了童年時候與媽的生活片斷,像母女一起弄糖吃。但文革開始以後,“我”與母親的關係開始疏遠,對母親也沒有多大的瞭解,直到通過自己的寫作,和身為人母以後,才感覺到和明白到母親的境況,“我”才終於走回母親的身邊。
  “我”的弟弟給東中的人毒打,母親是非常擔心的,但“很久以後,很久以後,起碼過了20年,我才知道媽是樣擔心的。”(155)她明白到母親作為一個平凡的人,對兒女的愛是無微不至的,只是當時為求子女聽教,於是用了一個最高的指示壓下來,要她們唯命是從,但她們當時卻不能體會。“我媽是個普通的媽媽……她的心情就是一普通的當媽的心情,怕我們吃冷飯,不洗碗堆著,姐弟倆打架,鄰居看笑話。她就按當時最正常的方式選一段最高指示,用最高權威來說服我們。”(155)“我”對未能瞭解母親而感到內咎。
  “媽媽給了我25年完整的母愛,在最困難的10年‘文革’裏,媽媽以她的寬容、隱忍使我們每個人都得到一個可以要求、可以發洩的對象。媽媽那受過重創的神經超負荷運轉一直堅持到我們每個人都恢復正常,媽把她沒有得到的完美的母愛加倍地給了我們。”(163)這段文字是“我”對媽媽的偉大的描述,但也說明那個時期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仍然是那種對丈夫和子女無條件地付出她的一切,這剛好是女性主義者所詬病的。雖然新社會提倡男女均需要勞動,容許婦女離婚,但家庭對女性的要求並未沒改變,她們仍然要負起生育、照顧子女的責任,這段話可以視為作者感到父權社會對女性的壓制,儘管作者不一定存有這種意識。

五、母親是一面鏡子
  敘述者“我”的境況,與母親的境況十分相似。母親的父親是湖南省省長,“我”的父親是反動國民黨軍官。母親就是“我”的一面鏡子,“我”似乎在母親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1.喜歡自己的父親
“我”與父親的關係,和“我”母親與她父親的關係,可以作一個平衡的對比。在文革的時候,“我”可以說在感情上沒有了爸爸,因為她的爸爸是反動國民黨軍官,因此要與他劃清界線,倫常關係完全取決於政治。可是,儘管“我爸揪出來了,我爸是階級敵人了,可我不恨我爸。……我不恨我爸……我爸兇是兇,爸又是我的依靠。”(33-34)“我哪裏恨爸爸,我很喜歡爸爸呀!”(36)直到她爸爸經過審查,“爸經過審查,做了結論,電文是:維持原結論,屬人民內部矛盾。這正是我們全家盼望的結果!那就是說,我又有了爸爸了!我爸爸不是敵我矛盾!我可以抬頭做人了!”(121)
  至於“我”的媽媽,雖然外祖父曾因她的瘋狂病而萌起把她殺掉的念頭,但結果仍是打消了這個念頭,讓女兒追求自身的幸福。但在母親的心中一直有一個結未能打開,這就是她的父親是國民黨時期的高官,在文革時因而要捱批,但她仍然撐著:“你一直是撐著,從那些被迫的、扭曲的字詞,從那一遍遍原地轉圈的交代中我知道媽媽你一直撐著,你須要硬撐著走過你的一生,因為你一出生就是被拒絕的。”(299)“我”的母親曾經有兩次舊病復發,第二次就是由於未能得到邀請信,參與外公獲得平反的大會。母親的這股怨氣終於使她的精神陷於崩潰。
  “學習班,媽媽:我父親在解放前是犯了滔天大罪的。表情僵滯、固定,呈出石灰白,厚、硬、光滑;“嘩”的一聲,落下一張面具。我,我還是……媽媽老淚縱橫,拭著眼淚,蠻喜歡……我的爸爸呀!”(347)這是否敘述者“我”自己的映照?
  2.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選擇雖然“我”的母親是唐生智的女兒,新婚不到一年便守寡,而且帶著孩子,可她仍然為自己的前途努力,要繼續求學,不願給婆家守寡,而且向另一個情投意合的人付託終身,所以,“我媽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選擇”(315)。在敘述者“我”的身上,讀者同樣可以看到她的出身也是無由選擇,“我”因為自己的背景和出身是屬於黑五類,受到極大的政治壓力,也受到其他同學的冷遇。“我”的社會關係並不可能自由選擇,社會已經給她決定好了,要反對也不可能;甚麼三好學生、優秀隊員、大隊委等身分全都沒用,因此,她盼望“我的一生呵要和紅聯在一起”(77)。於是她和要好的朋友小路想盡辦法,到處跑,要去參加那些不論出身的組織。而且,她更要四出串連,即使父親反對也要,甚至簽字證明參加串連活動是自己的意願,與父親無關等等。

六、生母與精神上的母親
  敘述者“我”的成長當中,有一個時期所認同的並不是自己的生母,反而是另一個精神上的母親()。“我說連我的生命都是黨和毛主席給的!我說的是我的新生命,跟我爸媽生我養我沒關係,我說的是我的政治生命。就是說從政治生命來說,我永遠只聽黨的、毛主席的,不管父母說甚麼。我那意思和雷鋒的我把黨來比母親是一個意思。”(97)這段文字,把“我”成長當中所認同的母親形象,說得最清楚不過了。當她的爸爸接受審查有了結論以後,黨給爸爸第二次政治生命,讓爸爸回到革命大家庭,她更是激動莫名。(121)
  作為一個小女孩,覺得另一位母親()對她非常好,那個時候,她們都學會“唱支山歌給黨聽, / 我把黨來比母親, / 母親只生了──我的身, / 黨的光輝……照─我─心!”(33)連“我”爸爸的第二生命也是黨給與的。湊巧的是“我”的母親,也同樣在六歲的時候離開了自己的母親,由凌媽媽照顧。“我”也因下鄉,上學和教書,長期與生母分離。把生母和精神上的母親作一個比較,有些頗有趣的發現:
  1.關於打架
所有孩子都是黨的兒女,兒女並不是私人的財產,但這個作為精神上的母親(),看到孩子在打架的時候,卻完全沒有阻止,反而坐視不理,這個母親讓她看到暴力和死亡的可怖,而且讓她們心中的惡性完全表露出來。相反,她的生母,就只有一個簡單的思想,“我媽是個簡單的人,就接受簡單的道理,如不許打人罵人,姐姐要讓弟弟”(318),“大人不能打小孩,姐姐不能打弟弟,小孩也不能打大人,弟弟也不能打姐姐。我媽頭腦簡單,特別簡單,她就認這簡單的道理。”(156)“我媽根本反對打人,不管你打的是思想還是人皮。”(159)
  2.感到暴力和死亡的可怕
“我”最初接觸到死亡,應該是她奶奶的死。(57)她從來不怕甚麼,除了弟弟躲在門後嚇她,她看到屍體的時候也無動於衷,但直到張希平的死,死亡才叫她感到害怕。“我曾以為,死是美麗的。那一瞬間,我戰慄了,我以為,那是美。”但張希平的死,一個失明的人,仍逃不掉這種暴行,使“我”醒覺,“你沒有瞳孔的眼睛告訢世人:我沒有參加武鬥,我手無寸鐵、束手待斃。你沒有自衛能力的人死於暴力,你的死實在是沒有天理,叫我怎麼寫你的死!(241-42)

七、女性的使命感──“我”的懺悔 / 自傳
  “我寫這本書,還沒動筆,先做了一個惡夢。我夢見填表,又填家庭出身。一個聲音說:你填地主。我抗辯說:中央早就有文件,我可以填教員。再說我就是填原來的,那也不是地主。這個聲音重覆說:你填地主。”(166)文革的遭遇,使“我”內心猶有餘悸,即使長大後仍然感到害怕,例如參觀第二歷史博物館的時候看到某雜誌上外公的照片等資料時,竟沒膽量將資料記下來,“心有餘悸究竟是怎麼回事?那個怕難道竟在心裏潛得很深很深,深得我自己都不知道嗎?我怕、我不知道我怕,我以為我不怕。不怕?怎麼連個刊號也不記?”(322)。她當然不敢向別人說唐生智是自己的外公,上大學時候的一位教員知道她的身分後,“我”對這位教員也是格外小心。
  小說中的“我”曾表示對自己親屬關係而害怕,害怕別人揭發,怕捱批,怕交代等,但現在卻不怕了,而且把這段歷史變成文字,展現在讀者眼前。現在的時代不一樣了,可是又有誰再關心過去的歷史?
  第十一章的末處,“我”曾經表示這篇小說是她本人的懺悔(confession)。懊悔自己為何監視和揭發鄰居,寫小報告。懺悔式的寫作(confessional writing)跟自傳(autobiography)的分別不大,當然,懺悔總帶有罪惡的感覺,但小說中的“我”並無隱去自己的姓名,包括她的父母親以及其他人物,除了那些因為仍為在世或為怕無謂的牽連才以化名代替。可以想像,敘述者“我”的動機:1.讓社會 / 其他人知道發生了甚麼事情;2.在某程度上鼓勵讀者去分析這個時期;3.她相信社會和個人能夠接受正面的改變[4]

八、小結
  從母親 / 女兒的關係這個角度切入,筆者希望尋找的是女性作品的特色,以及當中可能存在的女性意識。這篇小說是否可以視為作者自我界定的一個過程呢?自傳體的寫作,對表達女性作家的經驗可能比較合適,但部分女性主義者曾要求女性作家書寫自己親身的經驗,然而,假如讀者都把作品看成是作者親身的經驗,小說的意義將被置於作者個人的生活與意識之中,而不是讀者與作品之間的互動。





"Daughter-Mother Relationship in Parentage (Xuetong)" (《血統》的母女關係), in Feminist Studies in Modern Literature in Chinese (女性與文學──女性主義文學國際研討會論文集), ed. Chun-wai Cheng (Hong Kong: CMLC, Lingnan College. 1996), pp. 23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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